1、保证铝合金轨道起重机械正常安全运行为原则,做到24小时急抢修服务。
2、对于铝合金起重机易损部件发生损坏,厂商负责修理人工费;对于损坏的零件,可由使用方自行购买新件或将购买费用支付给厂商,由厂商代为购买。
3、对于高频率使用或者非正常工况应提高维修保养频率。
4、由使用方另行承担的费用(维修费及配件费):
a) 铝合金起重机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;
b) 起重机械遭受火灾;
c) 使用方所提出的在起重机械上加装设备;
d) 在保养合同内不包括的所有要求。
5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检查和运行质量的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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